農民承包的土地流轉后還能確權嗎
農村土地流轉是指將經營權轉讓給其他人的行為,土地流轉轉讓的是經營權,而不是使用權,所以并不影響承包人對土地的確權。相關法律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三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承包土地的農業用途,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損害利害關系人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第十五條承包方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有關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流轉。第十六條承包方依法采取轉包、出租、入股方式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者全部流轉的,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不變,雙方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不變。第十七條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方之間自愿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互換,雙方對互換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相應互換,當事人可以要求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手續。第十八條承包方采取轉讓方式流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經發包方同意后,當事人可以要求及時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注銷或重發手續。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手續怎么辦理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手續的辦理是:
1.土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2.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3.當事人要求登記的,應當向上級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申請登記。
土地確權后可以進行流轉交易嗎?
法律分析:農村產權流轉的規定:法律沒有限制的品種均可以入市流轉交易,流轉交易的方式、期限和流轉交易后的開發利用要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保護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等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第九條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自己經營,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其承包地的土地經營權,由他人經營。第十條 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償流轉土地經營權,保護土地經營權人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手續該如何去辦理
辦理以轉讓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手續是:轉讓方與受讓方達成流轉意向,報所在地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對受讓方情況進行審查,經審查在鄉鎮土地承包流轉服務中心監督下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應向登記機構申請登記并向發包方備案。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條承包方可以自主決定依法采取出租(轉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轉土地經營權,并向發包方備案。第四十條土地經營權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流轉合同。第四十六條經承包方書面同意,并向本集體經濟組織備案,受讓方可以再流轉土地經營權。
流轉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情形應當辦理手續
流轉劃撥土地使用權應辦理手續的情形:1、將空地整幅地塊的劃撥使用權轉讓或部份分割轉讓;2、將一幅地塊內的劃撥土地權連同地上建筑物整體轉讓或部份分割轉讓;3、抵押劃撥土地使用權后,因不能履行抵押合同而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條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準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報批時,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決定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轉讓方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或者作其他處理。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 該內容由 蘇湖城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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