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未成年人發生交通事故監護人責任的規定是監護人在沒有盡到監護義務的情況下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但是責任承擔方式就沒有明確法律依據了。而且小兒發生交通事故的情況下,不管司機有沒有過錯都要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九條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只能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監護人的職責:1、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2、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3、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4、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訴訟;5、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6、在被監護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人發生爭議時,代理其進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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