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菲商標之爭是指法國著名酒莊拉菲(Chateau Lafite Rothschild)和中國山東魯能集團所注冊的“拉菲”商標之間的爭議。
2011年,魯能集團在中國注冊了“拉菲”商標,并推出了拉菲啤酒和拉菲紅酒。此舉引起了法國拉菲酒莊的不滿,認為這侵犯了他們的商標和品牌權益。拉菲酒莊于2013年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異議,但被駁回。之后,拉菲酒莊通過司法途徑進行了多次訴訟。
2019年3月,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拉菲酒莊在中國擁有商標注冊權,并撤銷了魯能集團的“拉菲”商標。魯能集團表示將尊重法律判決并停止使用“拉菲”商標,但仍對判決結果表示不滿。
拉菲商標之爭成為法國酒業在中國市場經歷的一系列挑戰之一,也引發了廣泛討論和對國際知識產權保護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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