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規定,且不出現法律規定的無效情形的,通常都是有效的。買房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當事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同,一般需要包括當事人信息、標的、數量、價款、違約責任等條款。
一、民法典定金合同需要書面的規定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定金合同不是必須要書面形式,書面形式不是合同生效必須條件。合同訂立可以采用書面形式或者口頭形式,除非是法律規定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的,否則口頭達成一致的合同同樣成立。合同的形式即合同的表達方式,作為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的載體,對合同的效力產生一定的影響。合同的形式可以分為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因此定金合同不是法律法規要求的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的合同。
二、沒簽合同口頭協議效力怎么認定
沒簽書面買賣合同,口頭約定為真實意思表示,且雙方合意,一般是有效的。但是,一旦發生糾紛,需要舉證證明口頭合同,一般證明會比較困難。所以,應當盡可能訂立書面形式的合同。
根據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的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三、網絡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應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是書面形式,可以是口頭形式,也可以是其他方式,而書面形式包括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的合同,其內容應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方法等,所以,一般依法成立的網絡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
若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或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或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則合同無效。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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