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看是否符合公租房的申請條件;2、將材料遞交公租房管理局;3、等初審結果,合格的會公示,不合格的會告知原因;4、再次進行復審,合格的會公示,有異議可實名舉報,查明后會告知申請人;5、進入輪候庫,這期間,如果有信息變更,需提交材料重新審核。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重慶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以家庭為申請單位,每個家庭確定1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成員為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單身人士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本人為申請人。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只限申請承租1套公共租賃住房。
第十八條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在重慶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本市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后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渝工作的無住房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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