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告訴才處理的刑事案件包括侮辱、誹謗、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和侵占等。被害人自愿不告訴的案件不予處理,但若被害人因受強制、威嚇無法告訴,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也可以告訴。
法律分析
刑事訴訟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一般是指的被害人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訴的,刑法不予處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也可以告訴.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有1、侮辱、誹謗案;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
拓展延伸
刑事案件處理的法律程序和權責分析
刑事案件處理的法律程序和權責分析是指對刑事案件的審理、調查、起訴和判決等程序進行全面分析,并探討相關權利和責任的分配。在刑事案件處理過程中,法律程序的遵循至關重要,包括逮捕、偵查、起訴、審判和執行等環節。同時,權責分析涉及到被告人的權利保障、證據的合法性、刑罰的適用等問題。通過深入分析法律程序和權責的關系,可以確保刑事案件的公正、合法和有效處理,維護司法公正和社會穩定。在實踐中,需要綜合運用法律、法規和判例等相關依據,確保刑事案件處理符合法律精神和正義原則,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
結語
根據刑事訴訟告訴才處理的案件的特點,我們了解到被害人的告訴是至關重要的。如果被害人自愿不告訴,刑法不予處理。然而,如果被害人因受到強制或威嚇而無法告訴,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也有權告訴。這些案件包括侮辱、誹謗、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和侵占等。在刑事案件處理過程中,法律程序和權責分析起著重要的作用,確保公正、合法和有效的處理,維護司法公正和社會穩定。我們將綜合運用法律、法規和判例等依據,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
第一條?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1、侮辱、誹謗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二)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1、故意傷害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遺棄案;
6、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
7、侵犯知識產權案;
8、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
本項規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其中證據不足,可以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且有證據證明曾經提出控告,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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