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給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發生工傷后,由工傷保險基金負責賠償有關項目,法律規章由用人單位負責賠償的項目,由用人單位賠償;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發生工傷后,工傷賠償法律規章的所有賠償項目,都有用人單位負責賠償。
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項目:工傷職工治療期間,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工傷職工治療期滿,經鑒定構成殘疾的,按照傷殘等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到四級傷殘的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評殘后生活護理費、殘疾器具補助費和工傷康復費用;工傷工傷死亡的,有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用人單位支付的項目:工傷職工治療期間的停工薪資;工傷職工傷殘評定以后,五級、六級傷殘的傷殘津貼和五到十級傷殘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在職傷殘補助金都由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的,法律規章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項目,也全部由用人單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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