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條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制定的,中國公民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應當依法取得教師資格。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第一條為了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建設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養和業務素質的教師隊伍,促進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于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
《教師資格條例》第一條為了提高教師素質,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以下簡稱教師法),制定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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