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情況下購房的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如果購房者已經與開發商簽訂了相關的合同,則該定金是不可以退的,開發商有權要求購房者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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