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二審一般多久
【1】勞動糾紛一審完畢。
不服一審判決,自收到判決書15日內,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2】《民事訴訟法》第166條
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3】《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七條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
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
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
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4】在一審法院上訴的,
一審法院應該在在25日內把起訴狀,答辯狀,還有一審資料送到二審法院。
【5】二審法院自立案之日起,一般在3個月內審結案子。
【6】從二審起訴狀交上之日起,一般一個月左右,可以收到二審傳票,等待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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