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為月工資1720元、小時工資16.4元,用人單位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最低工資標準根據經濟發展狀況確定,適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并報國務院備案。
法律分析
最低工資標準由當地經濟發展狀況確定。東莞市最低月工資1720元,最低小時工資為1
6、4元。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
法律客觀:
《最低工資規定》
第五條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拓展延伸
2023年東莞市勞動力市場的薪資變動趨勢
2023年東莞市勞動力市場的薪資變動趨勢將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首先,全球經濟的復蘇將對東莞市的勞動力市場產生積極影響,可能帶來更多的就業機會和競爭,從而推動薪資水平上升。其次,東莞市政府對于提高勞動者收入的政策措施也將起到重要作用,例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和加強勞動法律法規的執行力度。此外,行業發展的不平衡也會導致薪資變動的差異,一些高薪行業如科技和金融可能會吸引更多人才,而傳統制造業的薪資增長則可能相對較低。綜上所述,2023年東莞市勞動力市場的薪資變動趨勢將受到全球經濟、政策措施和行業發展等多種因素的綜合影響。
結語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和《勞動法》,最低工資標準是保障勞動者權益的重要制度。東莞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720元/月和16.4元/小時。未來,東莞市勞動力市場的薪資變動趨勢將受到全球經濟、政策措施和行業發展等多種因素的綜合影響。我們期待著全球經濟的復蘇,以及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行業發展的平衡,為勞動者提供更好的收入保障和就業機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章 社會保險監督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依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8修正):第十章 社會保險監督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依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法 律 責 任 第九十條 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擅自更改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費率,導致少收或者多收社會保險費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其追繳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或者退還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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