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沒有勞動合同的,職工本人可以先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讓勞動仲裁委員會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再申請工傷認定,經過工傷認定后,職工可以進行工傷鑒定,鑒定傷殘等級。完成工傷認定和工傷鑒定后,職工可以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為了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職工應當積極證明雙方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系。
一、試用員工受傷咋辦
勞動者試用期期間,在上班時受傷的,如果認定為工傷,勞動者應當等病情穩定以后,攜帶工傷認定書、病例資料、X光片和X光報告、出院記錄以及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資料到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傷殘鑒定,只有鑒定為傷殘等級的,才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和社保部門在各自所承擔的比例范圍之內進行一定的賠償。
(一)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二)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四)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
(五)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二、工傷認定后工傷之后怎么辦
工傷認定結果出來后,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用人單位應當為職工申請工傷鑒定,工傷鑒定結果出來后職工可以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取得工傷賠償。工傷鑒定應當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可以由用人單位申請也可以由工傷職工本人申請。工傷鑒定結果一般在60日內作出。如果傷情復雜或嚴重的,可以適當延長30日。
三、工地干活受傷誰來賠償
工地干活受傷可以要求工傷賠償,如果公司投保了工傷保險,則由工傷保險支付,如果公司沒有投保,則可以和公司協商賠償。申請工傷賠償首先要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鑒定之后就可以計算賠償額,各省的賠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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