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該罪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和單位,即任何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個人假冒他人注冊商標,情節達到犯罪標準的即構成本罪。2)該罪侵犯的客體為他人合法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以及國家商標管理秩序;3)該罪主觀方面為故意,且以營利為目的。過失不構成本罪。4)該罪的客觀方面為行為人實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標行為,且情節嚴重。
一、運輸毒品罪的認定
非法運輸毒品罪的構成條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2.本罪在客觀方面上表現為行為人進行運輸毒品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
4.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運輸,過失不構成本罪。如果行為人主觀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實施了運輸的行為,就不構成犯罪。一般是以營利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沒有要求構成本罪必須以營利為目的。
二、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的構成
1、犯罪主體要件。
本罪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2、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的主觀方面只能由過失構成。行為人對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被詐騙,并造成“重大損失”的危害后果,不是抱希望或放任其發生的心理態度,而是由于其過失造成的,故意不構成本罪。
3、犯罪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正?;顒又刃蚝徒洕?。
4、犯罪客觀方面。
簽訂、履行合同是指被騙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兩種行為,即行為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因為嚴重不負責任被詐騙,或者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大量外匯被騙購或者逃匯,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1)所謂“嚴重不負責任被詐騙”,是指行為人根本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地履行自己主管、分管合同簽訂、履行合同的義務,致使他人利用合同形式騙取單位財務的情形。
(2)構成本罪還必須具備“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服務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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