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過年放假屬于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平時工資三倍的加班工資。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