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講述了企業法人只是一個企業在法律上的概念,而自然人股東則是出資人,股東不具有法人資格。企業法人可以行使職權、履行義務,并接受監督,但股東只是享有收益等權利。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簽字人,但并非自然人股東。企業法人需要承擔連帶責任,而股東不具有法人資格。
法律分析
在民事法律關系中,企業需要擁有一個虛擬的實體,以承擔債權債務責任等,因此,企業法人只是一個企業在法律上的概念,而不是一個真正的“人”。
企業法人行使自身權利的時候,有一個真實的自然人作為代表,也就是我們所說的“企業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股東,是指一個公司的出資人,是自然人,而不是另一個企業法人。
一、企業法人和自然人股東的區別
法人是企業的負責人,股東只是公司的資金投入者。而一般的公司的法人都是由董事長(即股份持有最多的人)來擔任的。法人享有經營管理的權力,而股東只是投資者,享有收益等權利。在跟其他公司簽合同時,只有企業法人簽字才有效。
股東是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并享有收益分配權、重大經營決策權、選擇經營管理者的權利。而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其行為構成公司的代表行為,并在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權限范圍內從事活動,可以由董事長、經理擔任。
二、企業法人的好處和壞處有哪些
(一)企業法人的好處
一般來說,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會有一定的股份和分紅,除此之外,法定代表人還有以下的權利:
1、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并接受本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
2、企業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職責。
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職責時,應有書面委托。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3、企業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時兼任另一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隸屬關系或聯營、投資入股的企業兼任,并由企業主管部門或登記主管機關從嚴審核。
4、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簽字人。
5、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應向登記主管機關備案。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文件是代表企業法人的法律文書。
(二)企業法人的壞處
1、公司欠款不還,法人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但有證據證明因為法人不當行為產生的債務,法人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甚至受到刑事處罰。
2、企業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時兼任另一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隸屬關系或聯營、投資入股的企業兼任,并由企業主管部門或登記主管機關從嚴審核。
3、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為公司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自己財產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結語
企業法人只是一個企業在法律上的概念,而不是一個真正的人,而自然人股東則是指一個公司的出資人,是自然人,而不是另一個企業法人。企業法人行使自身權利的時候,有一個真實的自然人作為代表,也就是我們所說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其行為構成公司的代表行為,并在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權限范圍內從事活動,可以由董事長、經理擔任。企業法人的好處包括有一定的股份和分紅、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職責、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簽字人等;而企業法人的壞處則包括公司欠款不還時法人需要承擔連帶責任、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為公司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自己財產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四節 國有獨資公司的特別規定 第六十七條 國有獨資公司設董事會,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第六十六條的規定行使職權。董事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
董事會成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但是,董事會成員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總 則 第十九條 在公司中,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公司應當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18修正):第三章 國家機構 第三節 國務院 第九十一條 國務院設立審計機關,對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財政收支,對國家的財政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審計機關在國務院總理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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