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國家標準GB175-2007規定對其重量進行稱重,袋裝水泥每袋凈含量為50公斤,且應不少于標志質量的99%;隨機抽取20袋總質量(含包裝袋)應不少于1000公斤,就是說每袋50公斤的袋裝水泥,重量不應少于49.5公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四條 保護環境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國家采取有利于節約和循環利用資源、保護和改善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使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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