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職工醫保一般可報銷掛號費、院外會診費、病歷工本費、出診費、檢查治療加急費(急診除外)、點名手術附加費,優質優價費、自請特別護士費、非疾病治療項目類、診療設備及醫用材料類、治療項目類以及各種不育(孕)癥、性功能障礙的診療項目、各種科研性、臨床驗證性的診療項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保險人將其承擔的保險業務,以分保形式部分轉移給其他保險人的,為再保險。應再保險接受人的要求,再保險分出人應當將其自負責任及原保險的有關情況書面告知再保險接受人。第二十九條再保險接受人不得向原保險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險費。原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險接受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再保險分出人不得以再保險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險責任為由,拒絕履行或者遲延履行其原保險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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