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生育時累計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以上就可以報銷。在職人員必須按規定參保繳費,生育時累計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以上,生育的當月和補繳生育保險費的月份不計入。(累計滿12個月即可,沒有連續繳納也行);失業人員必須辦理失業登記,申領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補貼的須當月有生育保險繳費(失業者生孩子可領,流產不能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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