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夫妻雙方需要了解領取結婚證當地政府的政策,然后準備好對應的所需要的材料,尤其是身份證和戶口本。在到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后,領取《婚姻申請表》,在表格里面填好自己和對方的相關信息,尤其是身份證號碼籍貫一定填寫正確。然后去照結婚證件照。把照片和婚檢體檢單等準備好的所有材料交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會把照片貼在結婚證上,然后加蓋上鋼印,結婚證就辦理完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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