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退職手續的辦理程序:1、對符合國家規定退休條件的職工,所在單位應在其符合退休條件時即時將職工人事檔案,退休審批表,及其它相關資料報當地社保部門進行審批。2、屬下列情形的,按以下程序進行審批:(一)經有關部門批準依法關閉、破產企業中按有關規定需辦理提前退休的,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二)因病或非因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申請退休、退職的,經市勞動鑒定委員會作出鑒定意見后,符合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三)按特殊工種退休條件申請退休的,由企業將其檔案資料送當地勞動部門初審后報市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四)個體勞動者在符合享受養老待遇條件的當月,應持身份證、基本養老保險費手冊等證件,向所在地勞動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經核實后方可辦理退休手續。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