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簽訂的離婚協議是否有法律效力需要按實際情況判斷,具體如下:
1、私下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如果不違反法律規定,是夫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且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是有效的;
2、如果違反法律規定或者不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則無效。
離婚協議一般包括三項主要內容,即自愿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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