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院起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起訴的條件是要有明確的被告人。能不能找到人,并不影響起訴。如法院受理了案件,相關法律文書是要送達被告人。要求要提供被告人的地址。如找不到人的,可以進行公告送達。人民檢察院已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的,被告羈押法院能提人;如案件仍在偵查階段或審查是否提起公訴階段,則被告羈押法院一般不能提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適用緩刑等提出量刑建議,并隨案移送認罪認罰具結書等材料。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