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解除合同與支付違約金只能擇一行使。我國實行的是補償性違約金,違約金是對違約造成損失的提前確定。要想獲得全部補償性違約金必須以繼續履行合同為前提。解除合同不是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
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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