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需要多久能辦理下來,看具體情況:
1、派出所二十個工作日;
2、分局縣局十五個工作日。
改名字需要的手續: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改名字具體的程序是需要改名的本人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窗口,領取申請表格,并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后即可改名。另外要提醒的是,個人改名一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后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改名需要本人書面申請書、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能夠證明變更姓名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
根據相關法規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監護人申請變更名字:
1、姓名或者姓名的諧音違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諧音易造成性別混淆、他人誤解或者傷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公安機關認定確需變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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