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能夠自己寫。自己寫的遺囑叫做自書遺囑,自書遺囑,是指遺囑人親筆制作的書面遺囑,遺囑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根據自己的意志對死后的財產預先做出處分。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根據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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