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過戶。但安置房過戶有一個時限,每個地方的拆遷機構都有規定,在拆遷合同簽訂的一定時間內,可以辦理分戶以及析產過戶和轉讓過戶,但超過時限就無法辦理了。如果不滿5年的話就不能過戶,只能通過做公證的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四十條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準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報批時,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決定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轉讓方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或者作其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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