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規定,燃氣公司應該屬于住建局管理。 而居民在使用的過程之中,有任何的問題,可以先通過燃氣公司去解決。 如果不能解決或者有違規的行為,我們可以向當地的住建局去舉報。除此以外,我們也可以向當地的安監局去反映,而安監局也能夠監督管理燃氣公司。如果遇到燃氣公司亂收費,我們也可以向當地的工商部門去反映,因為工商局有監督市場的權力。 燃氣公司畢竟是一個經營性的企業,工商部門完全有義務進行管理和監督,一旦發現有違規的行為,可以依法進行取締。
法律依據: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
第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合并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核后,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并,還應當依法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職責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則上由一個行政機構承擔。行政機構之間對職責劃分有異議的,應當主動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備案;協商不一致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協調意見,由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嚴格控制;可以交由現有機構承擔職能的或者由現有機構進行協調可以解決問題的,不另設立議事協調機構。為辦理一定時期內某項特定工作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明確規定其撤銷的條件和期限。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不單獨設立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承擔。
第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則,設立必要的內設機構??h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內設機構的設立、撤銷、合并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該行政機構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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