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安置房過戶的時候一般都是先給該安置房辦理房產證,然后才可以進行過戶。辦理房產證的條件是房產住滿5年。辦理房產證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進行過戶,流程如下:
先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在合同里面寫明交易雙方的約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幾次付款,一般都是簽了買賣合同首付給他3成,然后去房地產交易中心過戶,過戶當日付6成,等安置房人拿到產證后給他最后的1成。
過戶的手續不復雜,只要雙方的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戶口本、結婚證、稅費繳納憑證、合同還有房產證,就可以去過戶了。注意的是雙方當事人一定都要到場,要簽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話要去公證處作委托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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