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罪犯服刑時發現漏罪如何辦理移交犯罪地的司法機關處理,然后數罪并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一條 判決宣告以后,刑罰執行完畢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應當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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