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勞動合同應蓋用人單位人事部門的章。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經過一致協商擬定的協議,在簽訂協議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需要簽字或者蓋章證明,合同才能即刻具有法律效力。對于用人單位來說,蓋章需要用公司人事部門的專用章才算是有效章。
一、簽勞動合同需要按手印嗎
與單位簽勞動合同不需要按手印,如果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員工簽字或者蓋章就可以了。所以只要當事人簽字,合同即成立,摁手印不是必要條件,但摁手印與簽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天津社保局要求勞動合同備案么
企業和員工簽的勞動合同不是必須要備案的,勞動合同無須到勞動局進行備案也是具備法律效力的。但是,公司在后期是需要給在職員工依法繳納社保的,所以提前把勞動合同到社保局進行備案也可以省去后面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對于企業來說,也要根據當地勞動局的規定執行備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由此可知,勞動合同無須勞動局備案蓋章。不過有的地方勞動管理部門要求要進行備案,但是這不影響簽訂勞動合同就生效的后果。
法條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三、合同只有公司蓋章沒有法人簽字有效嗎
如果協議有明確條款說明蓋章后生效,但只有法人代表簽字,沒蓋公章,協議還不能生效。沒有這個蓋章后生效的條款,雙方有法人代表簽字,沒蓋公章,協議就已經生效。勞動合同上只蓋章沒有法人簽字也是生效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勞動合同中,公司公章和法人的簽字有同等的效力,合同上只有公司的公章,沒有法人簽字,這樣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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