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阻礙解救被綁架婦女罪既遂一般判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對負有解救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接到被綁架的婦女及其家屬的解救要求而不進行解救,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法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百一十六條 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負有解救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接到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及其家屬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舉報,而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不進行解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負有解救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阻礙解救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該內容由 閆園律師 和 點行律詢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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