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搶劫的類型:
1、因經濟糾紛或者其他矛盾引起的入室搶劫。受害人或者家庭成員與他人發生經濟糾紛或者其他矛盾,對方聚集數人用兇器闖入受害人家中,以解決問題為名搶劫財產;
2、賭博相關的入室搶劫。輸錢一方去贏錢一方家搶劫或結伙搶劫住宅賭場,另一方以賭債為借口帶領同伙入室搶劫;
3、隨機性強的入室搶劫;
4、隨機應變變盜為搶。
犯罪人入室盜竊時,被事主或鄰居發現,即變盜為搶,當場使用暴力或威脅暴力,搶劫財物并逃跑。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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