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有房離婚后財產的分割:婚前房產登記在男方名下,是男方全款購買的,屬于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是不能分配的。如果女方參與婚后還貸的,離婚時,將夫妻所共同償還貸款的一半補償給女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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