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政府主導、市區聯動、社會參與、資源共享,建立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加快推進人才公寓(租賃住房)建設。放寬人才落戶政策,凡自愿來我市工作的普通高校(高等職業院校)應屆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研究生以上學歷、年齡在40周歲以下本科學歷、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高級工(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可以先行落戶;上述人才在肥創新創業,落戶后即可購買首套住房。對新落戶在肥工作暫無自有住房的博士、35歲以下的碩士、畢業3年內的全日制本科和大專、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三年內按每人每年2萬元、1.5萬元、1萬元和0.6萬元的標準發放租房補貼(不含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所需資金由市和縣(市)區、開發區按1:1比例分攤。法律依據:中共合肥市委辦公廳、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支持人才來肥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 一、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突出城市產業轉型升級和念源服務功能提升,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優勢主導產業、現代服務業和現代農業等重點產業領域和教育、文化、衛生臘嫌等城市公共服務領域的人才需求,定期發布急需緊缺人才目錄。來我市企業工作且符合急需緊缺人才目錄的博士、全日制碩士和“雙一流”高校本科畢業生以及其他急需緊缺人才,三年內每月分別給予3000元、2000元生活補貼,所需經費由市和縣(市)區、開發區按11比例分攤。鼓勵第三方機構對接產業需求和城市發展,幫助企業引進急需緊缺人才,每成功輪高手引進并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工作滿一年后,按每引進一人給予1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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