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未簽訂超過一個月,應支付每月雙倍工資,超過一年則視為無固定期限合同。解除合同時,根據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如有爭議,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法律分析
能證明事實勞動關系即可。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須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沒有簽訂的,要從一個月開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個月雙倍工資。超過一年未予簽訂的,視為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你單位這種情況要支付你的每個月雙倍工資,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單位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要求仲裁。
拓展延伸
勞動合同的缺失是否會影響我在公司的權益保障?
缺乏簽訂勞動合同可能對您在公司的權益保障產生重大影響。勞動合同是雇傭關系的法律依據,明確雙方的權利和責任。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您可能面臨以下風險:1.工資問題:沒有合同,公司可能隨意調整您的工資或拖欠工資。2.工作時間和休假:沒有合同,公司可能隨意安排您的工作時間,而無法享受法定休假權益。3.解雇保護:沒有合同,公司可能隨時解雇您,而無需提前通知或支付相應的賠償。4.社會保險和福利:沒有合同,您可能無法享受公司提供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因此,為了保障自身權益,建議您與公司盡快簽訂勞動合同,并確保其中包含關于工資、工作時間、福利和解雇保護等內容的明確規定。
結語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缺乏簽訂勞動合同可能對您的權益保障造成嚴重影響。勞動合同是雇傭關系的法律依據,明確雙方的權利和責任。沒有合同,您可能面臨工資、工作時間、解雇保護和社會保險福利等方面的風險。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請與公司盡快簽訂勞動合同,確保其中包含明確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四十八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九條 【不出具解除、終止書面證明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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