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判斷,以相關部門具體規章為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舉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舉措。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等情況,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舉措,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章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章的,依照規章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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