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貨運從業資格證轉籍辦理線下申請的,應向綜合窗口出具《接件通知書》,非本級、本部門辦理的交通運輸事項出具《收件代辦通知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第九條 從事客運經營的駕駛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三)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四)經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客運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識考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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