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司行駛證只能用三個駕駛證處理違章和扣分。如果超過三個第四個駕駛證會被列入黑名單,第四個駕駛人會被納入分販子嫌疑人"黑名單"。也就是誰開車違章,誰收到處罰。處理辦法:首先在原申請處理電子警察的窗口接受嫌疑審查,然后由窗口民警根據調查結果進行審核,調查確認其無違法嫌疑的可繼續處理違法;一旦該駕駛人列入重點人員名單,被調查確認是嫌疑人的今后則只能處理本人名下機動車的交通違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條 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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