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勞動合同辭職方法如下:
1、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
3、用人單位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可以立即辭職。
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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