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文章專題視頻專題問答1問答10問答100問答1000問答2000關鍵字專題1關鍵字專題50關鍵字專題500關鍵字專題1500TAG最新視頻文章推薦1 推薦3 推薦5 推薦7 推薦9 推薦11 推薦13 推薦15 推薦17 推薦19 推薦21 推薦23 推薦25 推薦27 推薦29 推薦31 推薦33 推薦35 推薦37視頻文章20視頻文章30視頻文章40視頻文章50視頻文章60 視頻文章70視頻文章80視頻文章90視頻文章100視頻文章120視頻文章140 視頻2關鍵字專題關鍵字專題tag2tag3文章專題文章專題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專題3
    問答文章1 問答文章501 問答文章1001 問答文章1501 問答文章2001 問答文章2501 問答文章3001 問答文章3501 問答文章4001 問答文章4501 問答文章5001 問答文章5501 問答文章6001 問答文章6501 問答文章7001 問答文章7501 問答文章8001 問答文章8501 問答文章9001 問答文章9501
    當前位置: 首頁 - 正文

    偷越國境罪定罪量刑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采 時間:2023-10-18 16:30:19
    文檔

    偷越國境罪定罪量刑

    推薦度:
    導讀

    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是指負責辦理護照、簽證以及其他出入境證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明知是企圖偷越國(邊)境的人員,予以辦理出入境證件的行為。

    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對明知是企圖偷越國(邊)境的人員而予以辦理出入境證件。

    犯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只有負責辦理護照、簽證以及其他出入境證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才能成為本罪主體。從我國司法實踐來看,所謂“負責辦理護照、簽證以及其他出入境證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常是指公安、外交等部門的有關工作人員。

    犯罪主觀方面是故意,也就是說,行為人須是明知他人企圖偷越國(邊)境而予以辦理出入境證件,過失不構成本罪。

    依照《刑法》第415條之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罪

    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罪,是指邊防、海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明知是偷越國(邊)境的人員予以放行的行為。本罪和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都是《刑法》第415條規定的犯罪,它們在犯罪客體、犯罪的主觀方面等方面是一致的。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對明知是偷越國(邊)境的人員而予以放行,即準許其出入國(邊)境。犯罪主體為邊防、海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如果上述人員與偷越國(邊)境人員事先通謀而故意予以放行的,則應以偷越國(邊)境罪的共犯論處。

    一、偷越國(邊)境罪中,國境和邊境的區別有哪些

    犯罪主體不同。偷越國(邊)境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而叛逃罪的犯罪主體則是特殊主體,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僅包括在國家機關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還包括國家機關內的非從事公務的人員。

    犯罪主觀故意的內容不同。偷越國(邊)境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明知偷越國(邊)境的行為是違法行為,會給國家對國(邊)境的正常管理秩序造成破壞,而仍然希望這一危害社會的結果的發生;而叛逃罪直接故意的內容是,行為人明知自己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應叛逃,而仍然故意為之。

    犯罪客觀方面的表現形式不同。偷越國(邊)境罪在客觀上表現為,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的行為;叛逃罪在客觀方而則表現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處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行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一十五條負責辦理護照、簽證以及其他出入境證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明知是企圖偷越國(邊)境的人員,予以辦理出入境證件的,或者邊防、海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明知是偷越國(邊)境的人員,予以放行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檔

    偷越國境罪定罪量刑

    推薦度:
    • 熱門焦點

    最新推薦

    猜你喜歡

    熱門推薦

    專題
    Top
    亚洲大尺度无码无码专区_亚洲精品中文字幕无码AV_大陆国产国语对白视频_国模GOGO中国人体私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