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車輛過戶一般需要的資料如下:
1、車輛行駛證;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原始購車發票,或者是上次過戶的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4、購置稅完稅證明以及買賣雙方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5、買賣雙方中的一方是外地戶口,還要提供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
6、限購地區還要準備個人小客車配置指標原件及復印件。
每輛汽車都有一個固定的戶口,汽車戶口主要登記著汽車所有者和住址,以及相關的一些汽車參數。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四條 車輛管理所應當使用計算機登記系統辦理機動車登記,并建立數據庫。不使用計算機登記系統登記的,登記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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