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小產權房”買賣合同方面的具體法律法規并不明確,現階段各地法院對于有關買賣案件的處理也不盡相同。根據現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應當認定“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無效,但出賣人明知其所出賣的房屋及宅基地屬禁止流轉的范圍,在出賣多年后又以違法出售房屋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應當賠償買受人的依賴利益損失。以山東為例,山東省高院的《全省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魯高法〔2005〕201號)則規定:“農村私有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應以認定無效為原則,以認定有效為例外。只有房屋買賣的雙方均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的,可以認定合同有效?!碑斍岸鄶捣ㄔ菏且哉J定“小產權房”買賣不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的,買賣合同無效為原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二、贈與的房產已過戶能要回來么
贈與的房產已過戶能要回來么,贈與的房產已過戶,是不能要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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