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定金交了不想買了不可以退。
我國法律規定,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但如果因為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因為開發商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話,那么可以要求返還定金。
買房子交定金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在買房交易的時候,交定金時只是做了口頭上的約定,沒有任何書面上的約定,口頭約定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沒有法律的保護。很多時候一些購房的市民在與開發商簽訂認購合同時,會向開發商交了一定數額的定金,但是沒有想到在購買房子向開發商索要定金時,卻遭到拒絕返還定金。
2、定金條款并不具有強制性,它僅是具有指導性的,消費者是可以依法自主決定是否訂立定金條款。
3、一般情況下,雙方雖然是訂立了定金條款,但是只有消費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會生效,應當在定金條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體情況,謹防有的不良開發商利用購房者缺乏相應的購房知識和經驗,在某些條款內容上設下陷阱,故意讓消費者違約。
定金退還的情形如下:
1、簽訂的定金合同無效的,收取定金的一方要返還定金;
2、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收取定金一方要退還定金;
3、收取定金一方出現合同違約的,要雙倍退還定金。
綜上所述,看房交了定金,但是不想買了,是屬于買方違約的情況,一般開發商是不會退還定金的,購房者如果真的不想買了,就只能損失點繳納的定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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