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企過戶收土地出讓金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一個使用周期內土地出讓金只需要繳納一次,如果過戶前已經交納了土地出讓金的,不需要交納,如果未全部交納的,在過戶前要繳清土地出讓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土地使用者應當在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六十日內,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第十五條出讓方應當按照合同規定,提供出讓的土地使用權。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第十六條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應當依照規定辦理登記,領取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到期的房子還能買賣嗎
1、我們擁有的是房屋的永久的權和70年(或40年、50年)有限的土地使用權。目前國家是說使用年限到期了,可以繳納一定的費用續期,具體的細則暫未出臺。
2、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期其實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國有土地即全民的土地,通常與商品房相關的土地類型包括商業用地和住宅用地,商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
3、《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4、因此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期滿之后續期的問題不用擔心,但是,目前尚無關于續期的細則,是免費續期還是收費續期,收費標準是什么,都沒有定論。而商業用地屆滿之后的續期,則無明確的規定。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