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勞動合同,辭職時公司不能扣工資,應結清拖欠工資及加班工資。如未繳納社保,還需補交。如公司扣拖工資,可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根據勞動法規,未簽合同需支付雙倍工資,最多支持11個月。
法律分析
可以,公司和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提出辭職報告隨時走人,公司不能以此扣押工資,應結清所有拖欠工資以及加班工資。如果公司沒有繳納社保,還要補交從你入職到辭職的社保。若公司以你辭職,扣押拖欠工資,你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另外根據勞動法規: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你可以向公司索要從你入職滿一個月的次日到你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當天的雙倍工資賠償。未簽合同雙倍工資最多支持11個月。
拓展延伸
員工未簽勞動合同是否影響其辭職權利?
員工未簽勞動合同并不會影響其辭職權利。根據勞動法規定,勞動關系可以通過書面合同、口頭約定或者事實行為建立。即使員工未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其與雇主之間仍然存在勞動關系。因此,員工在任何時候都有權利選擇辭職并離開公司。然而,未簽勞動合同可能會導致一些法律風險,例如薪酬爭議或權益保障問題。為了避免糾紛,建議員工與雇主盡快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
結語
根據勞動法規定,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仍享有辭職權利。公司不得扣押工資,應結清所有拖欠工資和加班工資。如公司未繳納社保,還需補交從入職到辭職期間的社保費用。如公司扣押工資,您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根據勞動法規,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可要求獲得相應的賠償,最多可支持11個月的雙倍工資。為避免法律風險,建議員工盡快與雇主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明確權益和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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