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事故報案:撥打保險公司電話報案或打110報警,根據保險人的資料進行事故的后續處理;2、事故查勘:由保險公司查勘員協助保險人對事故原因、性質、責任和損失情況等進行查勘;3、損失確定:與保險人、修理廠或相關單位對事故損失的方位、項目、金額一起協商確定;4、索賠申請:根據案件損失類型,收集索賠所需材料,提交保險人辦理索賠;5、賠款領?。簣箐N人對事故及索賠材料進行核實后,按保險合同賠償被保險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六條 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并共同簽名后,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第八十七條 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及成因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第八十八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電、通訊等設施損毀的,駕駛人應當報警等候處理,不得駛離。機動車可以移動的,應當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事故有關情況通知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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