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高速公路同方向三條機動車道右側車道行駛,車速不能低于每小時60公里。
其中最左側車道即一車道限速每小時100公里到每小時120公里,中間車道即二車道限速每小時80公里到每小時100公里,最右側車道即三車道限速每小時60公里到每小時100公里。在高速公路同方向三條車道分別車速如下:
1、高速公路三車道從左到右第一條車道速度是110-120公里/小時(一般為小客車專用);
2、第二條車道速度是90-120公里/小時;
3、第三條車道速度是60-120公里/小時;
4、第四車道即是應急車道,是指與右側道路行車道相臨,包括硬路肩在內的寬度3米以上,有效長度大于或者等于30米,可以滿足機動車??啃枰穆访娌糠?。在緊急的情況下,車輛可以在應急車道上行駛或者停車。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有如下行為:
1、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或者在車道內停車;
2、在匝道、加速車道或者減速車道上超車;
3、騎、軋車行道分界線或者在路肩上行駛;
4、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
5、試車或者學習駕駛機動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七十八條
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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