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前夫不讓看孩子,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探望權是法定的權利,探望的時間以及方式由雙方共同決定。
一、女方離婚要帶兒子嗎
女方離婚是否要帶兒子根據個人情況來看。離婚的人需要帶孩子,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后當然可以去看孩子,法律上叫探望權。探望權,又稱會議和溝通權,是指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與未成年子女探望、聯系、會議、溝通和短期共同生活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有權探望子女,另一方有義務協助。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中止探望權;中止理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權。
二、離婚了是否可以見孩子
離婚后,可以見孩子。根據法律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未直接撫養的一方擁有法定的探望權,對于探望的方式和時間,可以由父母雙方達成約定,父母雙方對探望的方式和時間協商一致后,應當通過協議的方式確定下來,未取得撫養權的一方就可以按照協議的內容行使探望權;父母雙方無法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探望權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對探望權作出判決,人民法院審理后,會根據父母和孩子的具體情況,確定探望的方式和時間,在探望的過程中,直接撫養的一方認為對方的探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中止對方的探望權。
三、不讓探視孩子怎么起訴
夫妻在協議離婚的時候,對于孩子的歸屬權做了明確的規劃,一方撫養,另一方則有定期探視的權利。如果撫養的一方阻擾享有探視權的一方看孩子,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利,那么不讓看孩子具體怎么起訴呢?
首先,不讓看孩子發生時雙方最好還是協商解決,盡量做到不打擾孩子正常生活,避免家庭矛盾再次升級。
如果對方確實有意為難,在行使探望權的方式、地點、時間等問題無法協商一致,可以就探望權問題提起訴訟,去對方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起訴。
實踐中以下情形可以提起探望權糾紛訴訟:
第一,在法院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中沒有對孩子的探望權進行處理的,離婚后雙方就探望子女問題發生糾紛無法協商解決,一方就探望權問題可以提起訴訟。
第二,法院在離婚案件中就子女的撫養權歸屬及撫養費支付問題作出判決和調解后,在離婚后若雙方就子女探望權問題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就探望權問題再次提起訴訟。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