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右側車道最低車速是多少??高速公路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右側車道最低車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 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這樣解釋好理解嗎? 該內容由 楊振軍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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