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一方不履行讓另一方探望的義務的,擁有對孩子探望權的另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關探望子女的判決和裁定后,當事人拒不執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一、離婚孩子歸男方女方是否有權看孩子呢
離婚孩子歸男方女方是有探視權的。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二、離婚探望孩子的法律規定
關于離婚后探望孩子的法律規定如下: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三、母親帶孩子犯法嗎?
違法的,一方私自帶走孩子的,侵犯了另一方對孩子的撫養權、探視權,也剝奪了孩子的親權。有關法律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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